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实施方案(第1批次)

作者: 时间:2011-08-11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强校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力争吸引优秀的中青年人才到我校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采用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优中选优。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对个人业务能力的考核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结合起来。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适应条件

    岗位总数共18个,其中专任教师16名,教学辅助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第1批次)》(附件1)。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要求应聘者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的需要,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

    ①硕士或博士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应聘工作岗位的需要。

    4.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 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 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享受待遇。

    考核通过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五、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开招聘考核实施方案,发布招聘考核信息,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统筹开展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组织体检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等。

    (二)成立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

按照《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组成方案》的实施办法组建面试考评人员库(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成员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面试考评组成员从面试考评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员人数不少于面试考评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工作职责如下:

    1.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评分。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高低顺序列表交到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后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三)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监察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性进行监督。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检查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考试、考核办法进行考试、考核。

    2.负责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3.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过程进行监督。

    4.对招聘考核工作人员的纪律进行监督。

    六、纪律

    (一)在笔试、试讲和面试过程中,凡涉及到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成绩并作为备查依据的材料须由考核组成员签名确认,同时由专人负责密封保存。笔试阅卷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公正地进行评分,不得随意涂改卷面成绩,同时要在试卷上签署本人姓名。

    (二)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成员要严格考核纪律,不得将没有公开的考核结果或相关信息随意散布,所有关于考核名单的信息发布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意见为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考生许诺相关招聘的任何事宜,更不能擅做主张同意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考生违规进入考试。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获我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网址http://www.gxpta.com.cn和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gxyesf.com)上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一)组织报名及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8月10日一8月17日,每天10:00一16:00。

    2.报名地点。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校区育才楼三楼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要求。

    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方案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确实不足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于符合该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可根据应聘者的个人志愿经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

    说明:(1)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年龄要求,均以1月1日为起始时间点。如“不超过3 0岁”,是指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4.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验核完毕由学校留存应聘者个人简历1份)。

    5.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6.确认考试资格及领取准考证。

    我校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后,由应聘者本人凭以下证

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考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1)证件要求。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的《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1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时间。

    8月18日至8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50,下午3:00一5:00。

    (3)地点。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南宁校区育才楼三楼),电话:0771-5870567。

    (二)考试。

    1.考试方法。

    学历水平在硕士研究生以下(含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三种方式的考试。

    2.岗位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属紧缺岗位的,由学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适当放宽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

    (1)时间。

    8月20日上午9:30—11:30

    (2)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分岗位类别出卷、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30%)

和专业基础知识(占总分的70%)两项内容。

    (3)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超过1:5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5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及以下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我校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排名及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4.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时间。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分值。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总分100分。

 (3)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和分值

    根据岗位需要确定,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分岗位类别设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确定考核人选。

    1.笔试阶段的成绩作为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的准入依据。

    2.完成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3.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4.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的名单。

    (四)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审批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入编手续。

    八、几点说明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必须延长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以不参加笔试、面试直接进入考核环节,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报名等方式。

    九、监督

    本方案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gxyesf.co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5870567(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73102(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果校区2011年公开招聘入编人员计划表(第1批次)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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