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33号)精神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复核,拟认定姬春红等92名同志为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认定通过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人事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育才楼3楼A307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处将严格按照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程,廖幼玉,电话:0771-5870567。
附件:2024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中级28名,初级64名)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