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幼师党组〔2016〕5号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19 点击数:

桂幼师党〔20167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整

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现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廖扬平,07715870519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6317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调整完善

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

 

因学校内设机构设置调整、中层换届选聘及上一届支委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层党组织设置

按照“加强管理、便于工作、增强活力、发挥作用”的原则,我校共设置基层党组织27个。其中,党总支4个,党支部23个。党总支设总支委员会,委员5人。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委员4人;不足7人的支部设书记1名。(详见附件1

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

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党总支、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本次选举,校党委将指定各党总支或党支部中的1名党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支部委员会的组成,要考虑工作需要和坚持结构合理原则。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二)总支、支部委员会的选举。

总支、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实行委员候选人的酝酿程序。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确定,要集中各党总支、支部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将初步人选名单进一步征求党员意见,然后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党总支在2015年中层换届选聘中已配备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本次不作调整,仅选举其他支委成员。各党支部应选出支部书记1名。各党总支、支部应选出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委员各1名。

各党总支、支部应在举行大会选举日的前一周将酝酿情况用请示文呈党委批复。标题为关于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的请示,抬头为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内容为:候选人酝酿过程、候选人名单、选举大会召开时间(一般在请示呈文时间的一周后)。待党委批复后,方可召开大会选举。总支、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需在328日前完成。

(三)选举大会。

党总支、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委员会选举。并按照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人数、提名监票人和计票人、选举人无记名投票、计票、记录选举结果等程序进行。

(四)选举大会注意事项。

选举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其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对支部大会选举要有书面记录,由负责人签字。

(五)材料上报。

向校党委上报党总支、党支部大会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标题为关于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支部(或×××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情况报告,抬头为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内容为: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到会的人员,选举的方式方法、选举的结果(含票数);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

四、要求

(一)各党总支、支部要做好动员工作,向党员讲明选举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在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在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确定委员候选人和选举中,都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反映被选举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处理,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校党委。各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党总支委员会的选举待党支部选举结果批复确认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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