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在已经办理停保的情况下
2、
所需要材料:身份证原件或印件、养老手册(新参保人员不用提供)
办理流程:
①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省内转移可不开凭证,直接到转入地社保申请填写《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②参保人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
③参保人凭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到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单》;
④将《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单》交转入地社保机构即可。